根据《关于印发<皖西学院二级单位2020年度综合考核方案(院党〔2020〕19号)文件规定,在量化考核及民主测评的基础上,经综合考核工作领导组审议,并经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确定如下考核结果,现予以公示。
一、二级单位综合考核结果
(一)党政管理部门及教辅单位
1.“优秀”等次(7个):党委组织部、党委(校长)办公室、教务处、纪委办公室(巡察办)、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党委宣传(统战)部、后勤管理处。
2.“良好”等次(8个):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办)、学生处(学生工作部、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处、信息化管理与建设中心、财务处、发展规划处、图书馆、团委。
3.其余单位为“合格”等次。
(二)教学单位
1.“优秀”等次(5个):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电气与光电工程学院、实验实训教学管理部、马克思主义学院、材料与化工学院。
2.“良好”等次(6个):生物与制药工程学院、法学院、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环境与旅游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3.其余单位为“合格”等次。
二、突出贡献奖(1个):校新冠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个人年度考核结果
(一)处级干部“优秀”等次(共21名)
1.机关正处级干部(5名):吴承林、王永、周贤林、刘仁金、凌明亮。
2.机关副处级干部(5名):崔睿、宣平、何育华、胡吉超、胡中应。
3.教学单位书记(2名):汪维山、吴敏。
4.教学单位院长(3名):刘鑫、张刚、蒋文斌。
5.教学单位副处级干部(6名):程杨、盛敏、郑红蕾、赵江东、方杰、田旭。
(二)一线专职辅导员“优秀”等次(10名):鲁玉、张光健、曹阳、李洁、张莉、王辉、刘曼、邢玲玲、姚佳佳、胡吉元。
(三)其他教职工“优秀”等次(含直定“优秀”等次):共207名,详见附件《2020年教职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名单》。
(四)基本称职等次8人、不确定等次36人、不参加考核8人,具体名单由人事处反馈至单位和个人。
(五)其余人员均为“称职”等次。
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
(一)二级单位领导班子
1.党政管理部门及教辅单位“优秀”等次(7个):纪委办(巡察办)、党委组织部、党委(校长)办公室、党委宣传(统战)部、财务处、科研处(学科办)、学生处(学工部、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教学单位“优秀”等次(5个):法学院、电气与光电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实验实训教学管理部、环境与旅游学院。
3.其余单位为“合格”等次。
(二)处级干部
1.机关正处级干部“优秀”等次(5名):吴承林、王永、周贤林、左绪东、韩邦兴。
2.机关副处级干部“优秀”等次(5名):崔睿、宣平、胡吉超、项冰、何育华。
3.教学单位书记“优秀”等次(2名):张道全、鲁萍。
4.教学单位院长“优秀”等次(3名):刘鑫、张刚、郝先中。
5.教学单位副处级干部“优秀”等次(7名):田旭、盛敏、方杰、程杨、夏松、马强、周本达。
6.不确定等次1人,具体名单由纪委办反馈至个人。
7.其余为“合格”等次。
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有关二级单位综合考核和其他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反馈至人事处,联系电话:3305039;有关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反馈至组织部,联系电话:3307155;有关一线专职辅导员年度考核结果反馈至学生处,联系电话:3307146;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反馈至纪委办,联系电话:3306613。
附件:2020年教职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名单.xlsx
中共皖西学院委员会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