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厅和校级科研项目结题后结账的通知

发布者:通知公告管理员责任编辑:发布时间:2021-05-09浏览次数:980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皖西学院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皖西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由学校经费资助的教育厅及校级科研项目结题后,结余经费收回并上交学校。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和审计整改要求,拟于2021年5月31日对2016年及之前立项的校级科研项目和2016年度立项的教育厅科研项目进行财务结账,结题项目剩余经费将收回学校账户,未结题项目除收回剩余经费外,已使用的项目经费将按规定执行追回。2017和2018年度立项的教育厅和校级科研项目将在2021年11月科研处组织专家验收后统一结账,2019年度立项的教育厅和校级科研项目将在2022年11月项目验收后统一结账,并依此类推。

 

 

                                                       科研处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