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维修工程管理,科学编制2027年学校专项维修工程工作计划,合理申报年度预算经费,现征集2027年专项维修计划,请各二级单位根据本单位使用管理的建(构)筑物情况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将2027年拟立项的维修项目报后勤保障与基建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各二级单位所管辖(使用)范围内公用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单项维修概算金额在20000元以上的专项维修工程(含水电维修)。
二、申报要求
1.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2027年专项维修工程计划申报工作,本着实事求是和厉行节约的原则,认真填写并按期提交申请表。未按期申报视为无维修需求,除突发安全隐患、应急抢修及上级要求等不可预知因素外,当年度不再临时安排专项维修工程项目。
2.各二级单位拟申报的专项维修工程计划须经党政联席会或部门会议讨论通过,并经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同意后申报。
3.专项维修工程计划申报时,需说明维修的必要性、详细的施工内容及需求(附件1);5万元(含)以上维修项目需提供论证报告(附件2)。
4.专项维修工程计划由后勤保障与基建处汇总后按程序报校基建领导组研究,并提请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后列入2027年专项维修工程计划,落实维修经费预算。专项维修工程计划根据项目总体安排和轻重缓急情况分步实施,优先解决存在安全隐患的专项维修工程。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
1.各二级单位要加强项目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准确性,认真填写《专项维修工程立项申请表》(一事一表),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部门盖章并经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同意后报后勤保障与基建处。
2.请于2026年7月17日下午17:00前,将上述纸质材料送至明德楼101A室,电子文档发送至1172385925@qq.com,逾期申报的不予接收。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3305016
附件1:
专项维修工程立项申请表.doc
后勤保障与基建处
2026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