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一名处级干部到县(市、区)挂职的通知

发布者:通知公告管理员责任编辑:发布时间:2018-06-20浏览次数:4289

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有关通知,我校拟推荐一名处级干部到县(市、区)挂职锻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挂职方式

1、正处级党员干部:挂任县(市、区)委常委、副县(市、区)长。

2、党外干部、副处级干部:挂任副县(市、区)长。

3、挂职时间:两年。

    二、报名条件

1、政治过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风扎实,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模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综合素质好,勤于学习,善于思考,适应能力强,身体健康,有培养发展潜力。

2、正处级干部挂职人选年龄在50岁以下,副处级领导干部挂职人选年龄在45岁以下。

3、优先选派没有基层领导工作经历的高校党政领导班子副职后备干部或中长期培养对象;如后备干部中无合适人选,也可推荐没有基层领导工作经历的正处级干部或副处级领导干部。

    三、报名方式

    校内符合条件的处级干部,请于6月22日(周五)下午下班前到党委组织部报名(明德楼717室,电话3306663)。经党委组织部初审后,报校党委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党委组织部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