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我校本科专业建设和改革,提高专业办学水平,保证本科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特举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和专业评估专题培训班。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任务
1、《国标》学习和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
2、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学习;
3、开展校内专业自评估。
二、培训时间地点
会议内容 | 时间 | 地点 | 参加人员 |
《国标》解读 | 7月17日上午 8:30——11:00 | 图书馆学术 报告厅 | 全体参会人员 |
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 修订工作布置 | 7月17日下午 15:00——17:30 | ||
专业评估指标 体系解读 | 7月18日上午 8:30——11:30 | ||
专业自评 | 7月19日 | 相关学院 | 专家组成员 学院相关人员 |
专业自评情况反馈 | 7月20日上午 9:00——11:00 | 图书馆学术 报告厅 | 全体参会人员 |
三、参会人员
各学院(部)院长(主任)、教学院长、专业负责人、教研室(实验室)主任、教学秘书、骨干教师;人事处、学生处、科技处、财务处、发展规划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团委、图书馆等单位负责人;教务处全体工作人员。
四、日程安排(见会议指南)
五、要求
1、日程安排以会议指南安排为准,与会人员应按时参加各项议程,并提前15分钟携带校园卡签到入场。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的,须以部门为单位提前书面请假报教务处备案。
2、请各学院(部)、各部门负责及时将本次培训安排和要求通知到位,高度重视,尽快组织开展《国标》学习研讨活动,认真领会各专业标准建设内涵,进一步明确各专业各课程各环节直接责任人,确保每位任课教师知晓并掌握本专业《国标》要求。
3、各学院应严格对照《国标》,结合现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认真开展对标工作,查找本专业存在问题和差距,各学院各专业应以《国标》要求为依据,不断完善专业建设条件以及质量体系制度建设,积极开展课程建设和教学条件建设,做好2018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工作。
4、各学院对照《安徽省普通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各专业合作委员会发布的指标体系,开展校内自评,撰写《安徽省普通本科高校专业评估自评报告》《皖西学院本科专业评估自我评级表》,并将本次参与校内自评专业自评报告和自评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于7月15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建设科。
5. 学校将成立专家组,对各学院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全面审阅,提出整改建议,并根据情况对部分专业进行专业剖析和实地考察。专业自评结果将作为二级学院教学重点工作考核、专业结构调整、招生计划调整等的重要依据。
教务处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