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召开学术分委员会会议审议学院近期教育教学工作

发布者:新闻管理员责任编辑:发布时间:2018-08-22浏览次数:429

2018年8月20日上午,法学院召开学术分委员会会议,审议《法学专业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和《法学院科研和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暂行办法》。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院学术分委员会主任委员、院长刘鑫主持。   

副院长潘樾首先就法学专业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的依据、修订原则、修订思路、方案特色等方面向学术分委员会做了详细说明。2018级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按照学校编制2018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普通高等学院法学类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对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设置、实践教学、社会责任、体育等各环节进行了科学、细致的调整和修订。

与会委员认真听取汇报后,围绕专业培养目标定位、专业特色凝练、课程体系设置及教育教学条件等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并就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针对“法学院科研和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暂行办法”,与会委员听取了教学秘书段宗妍所做的说明。根据《皖西学院高水平科研奖励暂行办法(修订版)》和《皖西学院教育教学奖励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法学院的实际情况,该办法从奖励依据奖励主体奖励项目和标准奖励酬金发放等方面对法学院科研和教育教学成果奖励进行了规定

刘鑫在总结时指出,人才培养方案是学院教育教学的纲领性文件,是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法学院十分重视人才培养方案对于学生成长成才的纲领性作用。为了应对新时代对人才培养要求的变化,要着眼于复合型、职业型、创新型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的培养目标,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方案,落实教育部新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同时,法学院要关注学院的长期发展和教师素质提升,制订法学院科研与教育教学奖励成果奖励暂行办法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调动教师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的积极性。(文/段宗妍  /贾良国  审核/刘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