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基层教学组织”和“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建设和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通知公告管理员责任编辑:发布时间:2019-10-16浏览次数:841

各学院(部):

基层教学组织是高校组织教学活动、培养高质量人才的基本单元,基本教学活动是教学质量的基本保证。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新时代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和《安徽省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行动计划》精神,规范教育教学管理,提高“基层教学组织”和“基本教学活动”(以下简称“双基”)建设水平,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普通高校开展“基层教学组织”和“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建设和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39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双基达标建设和示范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双基”标准化建设和示范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规范教学管理,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保证教学质量,形成一流本科教育体系。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到2020双基标准化率达到70%2021双基标准化率达到80%2023年全面达标。自2019年开始,每年培育遴选部分示范基层教学组织和教学示范课,并择优遴选培育参与省级、国家级示范创建活动,以点带面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二、自查评估

各学院(部)组织对照《安徽省普通高校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标准化建设和示范标准(试行)》《安徽省普通高校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建设和示范标准(试行)》要求,开展自查自评工作,针对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措施,认真开展整改。

三、申报认定

学校将于201911月组织开展标准化验收和遴选推荐工作,2018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中立项的基层教研室示范项目,须参与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的认定。自2016年以来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中立项课程类建设项目的负责人、教学名师和教坛新秀开设的课程须推荐参与教学示范课的认定,教学示范课的认定范围为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程。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双基建设工作组,认真开展双基标准化建设和示范创建工作。

2.各学院(部)对照标准,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于118日前将基层教学组织标准化建设自评表、示范标准自评表、教学示范课认定统计表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建设科,并准备相关支撑材料。


附件: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基层教学组织”和“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建设和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pdf附件2:安徽省普通高校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建设和示范标准.doc附件3:安徽省普通高校基本教学组织标准化建设和示范标准.doc附件4:皖西学院 双基标准自评表.doc附件5:皖西学院 教学示范课认定统计表.xlsx


  

  

  

                         教务处

                                                          2019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