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基层教学组织是高校组织教学活动、培养高质量人才的基本单元,基本教学活动是教学质量的基本保证。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新时代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和《安徽省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行动计划》精神,规范教育教学管理,提高“基层教学组织”和“基本教学活动”(以下简称“双基”)建设水平,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普通高校开展“基层教学组织”和“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建设和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39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双基”达标建设和示范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双基”标准化建设和示范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规范教学管理,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保证教学质量,形成一流本科教育体系。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到2020年“双基”标准化率达到70%,2021年“双基”标准化率达到80%,2023年全面达标。自2019年开始,每年培育遴选部分示范基层教学组织和教学示范课,并择优遴选培育参与省级、国家级示范创建活动,以点带面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二、自查评估
各学院(部)组织对照《安徽省普通高校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标准化建设和示范标准(试行)》《安徽省普通高校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建设和示范标准(试行)》要求,开展自查自评工作,针对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措施,认真开展整改。
三、申报认定
学校将于2019年11月组织开展标准化验收和遴选推荐工作,2018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中立项的基层教研室示范项目,须参与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的认定。自2016年以来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中立项课程类建设项目的负责人、教学名师和教坛新秀开设的课程须推荐参与教学示范课的认定,教学示范课的认定范围为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程。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双基”建设工作组,认真开展“双基”标准化建设和示范创建工作。
2.各学院(部)对照标准,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于11月8日前将基层教学组织标准化建设自评表、示范标准自评表、教学示范课认定统计表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建设科,并准备相关支撑材料。
附件: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基层教学组织”和“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建设和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安徽省普通高校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建设和示范标准.doc
附件3:安徽省普通高校基本教学组织标准化建设和示范标准.doc
附件4:皖西学院 双基标准自评表.doc
附件5:皖西学院 教学示范课认定统计表.xlsx
教务处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