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教师参加北京大学海洋研究院“海洋治理与立法研讨会”

发布者:学术动态管理员责任编辑:陈慧发布时间:2020-01-09浏览次数:1437

    202015日,“海洋治理与立法研讨会”在北京大学举行。本次会议由北京大学海洋研究院主办,法学院教师赵业新应邀参会。

北京大学海洋研究院院长周力平教授致欢迎辞。他简要回顾了北京大学王铁崖教授、赵理海教授等在海洋法理论和国际司法实践方面的辉煌成就,并表示:作为新近成立的实体研究机构,北京大学海洋研究院整合北大所有涉海学科为北大乃至全国的涉海研究学者提供富有吸引力的学术交流机会和平台。


上午的研讨会由北京大学海洋研究院副院长、法学教授王磊主持。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副所长贾宇研究员、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董跃副教授、浙江海洋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全永波教授、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徐鹏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高建军教授、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阎铁毅教授分别就“新中国70年的海洋立法”、“我国南极立法的重大基础问题”、“中国参与全球海洋环境治理的逻辑指引与路径导向:基于国际“区域海”治理的案例比较”、“海洋倾废法律制度的新发展”、“中美有关军舰领海通过分歧的国际法分析”和“海洋行政执法协调机制研究”发表演讲。

下午的研讨会由北京大学法学院陈一峰副教授主持。西南政法大学海洋与自然资源法研究所所长周江教授、天津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学院黄影讲师、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后廖雪霞、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副院长朱绵茂教授分别就“‘区域’内矿物资源开发规章草案》评述——惠益分享的视角”、“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立法比较研究——兼论我国《深海法》的完善”、“200 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边界的划定:南海周边国家实践与争议”和“美国的印太战略及其我国的法律对策”发表演讲。

中国法学会甘藏春副会长对研讨会进行总结发言。甘藏春呼吁,研究每部法律要充分考虑如下事情:第一,我们要解决什么问题;第二,有什么立法空间;第三,国际法对我们有哪些制约;第四,我们的管控能力和相关法律能不能适应。


在对话与交流环节,法学院教师赵业新结合研究兴趣与有关专家就《“区域”内矿产资源开发规章》所涉深海采矿的环境法律治理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和交流。本次研讨会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法学院与国内同行在海洋治理立法领域的学术交流。与会期间,获悉赵业新撰写的《论海上丝绸之路背景下中国与太平洋岛国深海采矿合作》(《太平洋学报》2019年第10期)一文将被华侨大学海上丝绸之路研究院《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研究》辑刊全文转载。(文图/赵业新  审核/刘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