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极配合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疫情防控2022年4月13日第3号)

发布者:通知公告管理员责任编辑:发布时间:2022-04-13浏览次数:884

全体教职工:

根据《关于配合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院人函〔2021〕77号)有关要求,请全体教职工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做好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确保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学校将教职工配合落实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作为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的内容。对拒不配合传染病防控工作(如存在翻墙、随意出入校门、遛狗、违规聚集、串门走访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行为的),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师德师风考核不予合格,在年度考核、职称评定、岗位聘用等工作中给予“一票否决”,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广大教职工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积极配合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