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教育53】著名法学家、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徐显明教授在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政法周末大讲堂”第172期作报告

发布者:新闻管理员责任编辑:李腊发布时间:2023-07-05浏览次数:1233

7月4日,皖西学院组织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政法周末大讲堂”第172期专家报告会。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徐显明作专题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胡云腾,法治日报社首席记者、理论部主任蒋安杰出席报告会。校党委书记袁维海主持会议,全体校领导、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全体处级干部、法学院师生代表300余人参加会议。

徐显明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法治道路”这一主题,从习近平法治思想产生的重要意义及特征、为什么要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全面依法治国、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方法论和辩证法四个方面展开介绍。

徐显明联系历史与现实、国际与国内、理论与实践,深刻阐释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性、实践性、创新性和系统性四个显著特征,强调当前中国法治的最重大问题就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为什么要依法治国”这个问题,徐显明从人类发展的一般规律、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教训、党的执政经验、法的原理四个维度进行了详尽而深刻的阐述,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国情的中国特色,是历史和人民共同的选择。在谈及“怎样全面依法治国”这一问题时,徐显明强调,要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总目标和总抓手,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十一个坚持”为根本遵循,发挥其纲举目张的作用,并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全过程都严格要求,才能最终推动实现中国法治建设的新气象。最后,徐显明分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方法论和十大辩证法,着重阐述了政治与法治的关系,强调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袁维海在总结讲话时指出,非常感谢徐显明教授的精彩报告,报告高屋建瓴、内涵丰富,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和指导性,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个博大精深的理论体系作出了精准的阐释,对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指引下的中国法治道路的美好前程作出了精彩的描绘,对我们深入学习领会,全面准确把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全校上下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教育法治工作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加强法治建设,在法治轨道上实现完善学校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努力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文图/李腊 审核/周贤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