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

发布者:通知公告管理员责任编辑:发布时间:2025-04-14浏览次数:17

各位教职工:

六安市税务局通知,我校教职工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进度较慢,要求教职工及时进行汇算清缴。现就我校教职工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汇算清缴时间:

202531日至630

二、申报方式

教职工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端“2024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模块进行汇算清缴。

三、补录修改信息  

凡符合2024年度专项附加扣除条件的教职工,办理汇算清缴前,可先查询本人2024年度专项附加扣除情况。如有遗漏,可进行补充填报。

四、税务局提醒,我校教职工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常见错误如下:

1.继续教育模块

纳税人填报不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范围内的证书。

2.赡养老人模块

1)错误填报配偶的父母、其他亲属长辈、以及尚有子女在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作为被赡养人

2)填报被赡养人的合计扣除金额超3000

3)有兄弟姐妹的赡养人填报时将自己填报成独生子女,超标准抵扣

3.子女教育以及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模块

1)填报同一子女的合计扣除比例超过100%

2)未按规定上传子女上学证明

4.住房贷款利息模块

1)填报非首套房进行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2夫妻双方扣除比例超100%

3)未按规定上传贷款合同等佐证文件

5.住房租金模块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时,双方均填报住房租金专项扣除 (注意: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只能二选一进行扣除)

6.大病医疗扣除模块

1)填报父母的大病医疗支出: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包括纳税人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医药费支出,不包含纳税人父母的医药费用支出

2)多人填写同一人的大病医疗支出

请教职工如实填报专项附加扣除,及时进行汇算清缴。

税务局咨询电话:12366  0564-3317701

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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