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应用型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教学科研水平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根据《皖西学院选派教师校外挂职锻炼管理办法(试行)》(院发〔2022〕2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2年度选派教师赴企事业单位挂职工作通知如下:
一、挂职人员范围及名额
(一)申报人员范围
申报人应为我校受聘专业技术岗位的在职在岗的教师,特别是近几年新进入职的青年教师。
(二)申报名额
各学院(部)申报推荐人选不得低于2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
二、挂职时间及待遇
(一)挂职时间
脱产挂职为1年,时间从9月开始(学校工作安排的除外),非脱产挂职一般为6-12个月,时间从人选确定当月开始。
(二)挂职待遇
1.挂职期间,挂职人员的一切人事关系不变。在工龄、教龄、任职年限、职级晋升、竞岗调资、职称评定等方面与学校在岗教师同等对待,并正常参加学校年度考核。
2.挂职后,经考核合格的发放挂职补贴,脱产挂职的每人600元/每月,非脱产挂职的每人300元/每月。
3.脱产挂职人员,挂职考核合格的,视为完成额定岗位工作量,发放全部工资、绩效、福利等待遇,挂职期间原则上不得回校承担教学任务(学校工作安排的除外)。
三、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师德师风高尚,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学校利益。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开拓进取精神和创新意识,自愿从事挂职工作。
(三)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和良好的沟通能力,能满足挂职单位提出的专业知识、技能及具体工作要求。
(四)挂职锻炼的学科专业对口或相近,符合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和学科专业建设需要。
(五)申请人身体健康,适应挂职岗位工作需要。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要积极加强与企事业单位密切合作,主动对接社会需求,为挂职教师联系落实挂职单位。
3.教师挂职锻炼管理及考核等其他未尽事宜按照院发〔2022〕22号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人:刘亮,联系电话:3305074。
人事处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