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庆祝建团100周年,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新时代共青团激励机制指导大纲(试行)》等文件要求,规范落实共青团“三会两制一课”组织生活制度,切实增强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不断提升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校团委决定开展皖西学院2021—2022学年团员教育评议暨“五四”评先评优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团员教育评议工作
(一)方法和步骤
1、准备阶段(3月18日-21日)。各学院团委成立团员教育评议领导小组,根据《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文件精神和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相关要求,制定工作推进计划,逐项落实有关工作。
2、学习阶段(3月22日-27日)。各学院团委和基层团支部要以党史学习教育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重点,以“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为抓手,在广大团员青年中持续深化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学习教育,持续深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持续深化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一代健康成长重要要求的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感悟党的初心使命,传承党的红色基因,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在学习的基础上,每名团员撰写一份学习心得,学习心得由各学院团委自行留存。
3、民主评议阶段(3月28日-4月10日)。各基层团支部集中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重点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团员青年的嘱托,感悟永远听党话、跟党走的初心使命,分享奋进新征程的实践方向,同时对照先进典型事迹和团员先进性评价标准,查找自身不足,明确改进方向。在依据《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文件要求,对标指标体系,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时,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组织评价,评价要科学合理、公正准确,要充分结合团员的理论学习情况、志愿服务时长、学业成绩、群众满意度等客观情况。对于未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每期学习的个人,或者每期学习参与率有未达到60%的团支部不得参加本次团内评优。
4、评选先进和组织处理阶段(4月11日-15日)。团员评议结束后,学院团委和基层团支部应根据评议结果给每位团员确定评议等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其中优秀等次控制在团员总数的30%以内。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支部书记进行谈话,予以教育帮助。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对触发指标体系中“负面清单”的团员,年度不得评优。每位团员教育评议等次经学院团委审核确定后由团支部书记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在这个阶段中,学院团委还要做好两项工作,一是评出优秀团员(不超过团员数10%)、优秀团干部(不超过团员数3%);二是评出先进团支部(不超过支部数8%)。2021年度学院团委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学院,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先进团支部的评选比例可增加1%。
5、检查验收与总结提高阶段(4月16日-19日)。教育评议结束后,各学院团委、基层团支部要认真总结2021—2022学年的工作,制定和完善团的各项工作制度,并对评议结果及思考写出书面总结,逐级上报,并申请验收。
(二)工作要求
l、加强对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的领导。各学院团委要成立由团委书记、副书记、辅导员、团干部和团员代表组成的领导小组,有序组织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学院团委要主动向学院党委汇报此项工作,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与监督。
2、各学院团委和团支部要精心组织好此次评选活动。要把握各个阶段的重点工作和衔接工作,要做到准备阶段充分,学习阶段深入,评议阶段认真,评优阶段公正,总结阶段升华,保证评选结果公平、公正、公开。
3、及时准确上报有关材料。各团支部评议结果及团员先进性评价表由各学院团委存档,学院团委开展本次团员教育评议工作书面总结,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先进团支部汇总表,请以学院为单位在4月20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报校团委组织宣传部。联系人:李新新;联系电话:3307781。
二、“五四”评先评优活动项目
(一)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先进团支部、活力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十佳团支书;
(二)二级学院学生会学年考核暨优秀学生会典型选树;
(三)学生社团年审考核暨十佳社团、十佳会长典型选树。
三、评选对象
(一)全校各班级团支部、建立团支部的学生组织、团支部(副)书记、团员青年;
(二)各二级学院学生会;
(三)各学生社团、社团会长。
四、具体评选条件、要求、活动形式、流程与名额分配见附件
共青团皖西学院委员会
2022年3月18日